“现在开庭”,8月25日下午,随着一声法槌敲响,临泉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。然而,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,被告人席空无一人。
原来,本案一名被告人被依法采取监视居住,双腿残疾行动不便无法到庭,临泉法院干警到被告人家中,利用“云上法庭”系统实现被告在家参加庭审。另一名被告人被羁押在看守所,利用看守所远程视频系统参加庭审。“云审”实现了同一时间、同时在线参与庭审,解决了当事人无法到庭参加庭审的难题,庭审顺利进行。
2023年4月,被告人王某从另一名被告人张某处购买毒品,转手卖给李某用于吸食,之后王某继续从张某处购买毒品,转手卖给杨某用于吸食。最终两被告被公安机关抓获,经鉴定,从嫌疑毒品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。
法院审理后,当庭作出判决: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,并处罚金 4000 元。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追缴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;扣押在案的毒品予以没收,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。
近年来,临泉法院不断探索创新工作举措,多方利用司法资源设备,搭建起远程参与庭审的便捷桥梁,做到既节约办案成本、缩短办案时间的同时,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,让庭审搭上“互联网”的快车道,助力审判质效再提升。